2)第三十章借刀杀人_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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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副恨铁不成刚的样子。

  从猪头的办公室里出来,我满耳朵都是“动脑子”,大脑却一片空白。上大学的时候,我发过一次神经,反复研读过《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自以为颇有心得。到头来,这曾经被先贤们用来安邦定国的宝书,在我这里却连一个弱女子也对付不了。一种“天生废物无有用,钱花出去挣不来”的挫败感瞬间涌上心头。

  《三十六计》中我最有心得的是《美人计》和《走为上》。“美人计”我用过了,只一个回合便被敌人反攻慰安了;“走为上”也用不得:我出卖自尊、出卖人格、出卖感情、出卖灵魂,好容易混到今天,要让我放下这里的一切,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还真是舍不得。况且,猪头也不会放过我的。想起猪头凌厉的目光,我心头发颤。

  还有何计可用呢?我怀着第一次和女孩约会的急切心情,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才寻出那本早已发霉的《三十六计》,手颤抖着翻开第一页。

  第一计,瞒天过海?动静太大,我一个人没有那么大的能量;第二计围魏救赵?王小红连自己的亲男人都不在乎;第三计,借刀杀人……我眼前一亮。对,这一招好,正符合一个文化流氓的行事原则,手不沾血,杀人于无形!可是借谁的刀呢?

  我把我所认识的人都过滤了一遍,想到大头,停住了。对大头最适合了。首先她和王小红最接近,最有机会;其次他对王小红恨之入骨,有足够的动机;最重要的是大头足够无耻、足够贪婪、足够心狠手辣,只要把一高的校长许给他,他足以成为致死王小红的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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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会有错,就是大头了!我豁然开朗。

  大头正在吃泡面。

  “走,聚德楼!”我夺过大头手中的纸碗。

  “不去!”大头白我一眼,赖在那里,一动不动。

  “贵妃酒家?”

  “走!”大头立刻换鞋出门。

  “直接‘贵妃酒家’!”大头上了车,瓮声瓮气道。

  “这么猴急,几天没干校长了?”我笑道。

  “自从她当了校长就再没让我干过,现在一天到晚忙着给领导当编外老婆!妈的,贱货!”一提起王小红,大头便咬牙切齿、破口痛骂。只是他不知道,睡过他老婆的,除了领导们,还有他身边的这位兄弟。

  “还是先吃饭吧,免得两阵交兵之际粮弹不济!”我又道。

  “老子都憋了几个月了,弹多粮足!一想起贵妃酒家的裸体选秀、跪式服务,啧啧啧……哪还有心情吃饭啊!先过把瘾再说!”

  “好,不愧为花界英雄,宁可饿着肚子,也不忘女人的裤子!”我冲着大头竖起大拇指。

  我的“北京现代”很快淹没在车流里。街道两旁霓虹闪烁,小小的沙城已经初显都市繁华。回沙城这几年,用‘日新月异’来形容沙城的变化,一点也不为过。但这光鲜的外表下,也有隐忧。小城里的人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迷茫。曾经的理想信仰都成了笑话。人总要有所追求才能活着,理想信仰坍塌了,便只好去追逐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了。

  “哎,沙子,你好像是第一次主动请我吧?‘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话好像是你说的吧?”大头忽然警惕起来。

  “你要是担心有阴谋,就别去了。”我欲擒故纵。

  大头想了一会儿,道:“算求了,‘花前月下死,做鬼也风流’,做一个风流鬼总比做一个饿死鬼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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