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九十四章 民_汉威天下之刘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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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令凡是个人名下无地,年满十六的男子都有移民戍边于安西都护府或朔方郡义务。

  凡年满十五、未曾为***之女子亦有移民义务。

  陈老翁家中的老大和老二都已成家,名下有地不需移民,老三则因服兵役时左腿残废,而无需移民。

  陈家只有一个女儿,这还是得益于减免算赋与口钱政策的缘故,否则陈小妹的结局多半是溺死。

  因陈小妹年幼,故而陈家这一次只有陈季需要服从朝廷政策,移民朔方郡。

  「好了,别哭了,你哭也没用啊!」陈老翁见陈母哭泣地停不下来,不耐烦的说道,怕陈母哭坏了眼睛。

  「季儿是我生的,又不是你生的,现在要去那苦寒的朔方我能不难受吗?这一去,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季儿!」陈母哭泣着说道。

  「谁说季儿这一去就不回来了,乡里的游徼不是说了么,移民朔方的百姓,每隔二年可回故乡省亲半月么。」陈老翁宽慰道。

  「他们嘴上是这么说的,可等季儿到了朔方,恐怕根本无法申请下来「传」,根本无法离开朔方,这话你也信!」陈母反驳道。

  汉代沿用秦的出行制度,需要「验」与「传」二物才能畅通无阻。

  「验」便是身份证,用来表明身份,「传」则是介绍信,表明其是正当出行。

  汉代民间百姓申请传的程序颇为复杂,须先向乡啬夫提出申请,啬夫证明此人无狱讼无欠税,然后报给县级以上的官府颁发。

  如偷越关塞,将被处以新左趾服城旦的苦役:知情而默许偷渡,以及私自发给过关凭证,与偷渡者同罪。若以欺骗手段持他人证件出人关塞,即使未通过被发现,也处以赎城旦的刑罚。

  听了陈母的话,陈老翁叹了一口气,也没有见说话,对于官府满二年可回家半月的言辞,他也不怎么相信。

  河南郡是产粮大郡,为了保证边疆后勤稳定,前三次移民并没有从河南郡抽取民众移民戍边。

  故而对于这一次的移民政策,河南郡的底层民众大都对官府政策心存疑惑。

  倒也不是大汉政府缺乏信度,只是临近关中的河南郡百姓至今还记得当年征民修长城的事情,修长城的民夫能活着回来的可没有几人。

  「阿翁、阿母,你们别太担心,当今天子乃亘古未有之圣君,减免口赋的事情可是说到做到。」

  「县里的官吏也都是严格执行朝廷法令,咋们家在山坡的那几块地若不是靠着县里修的水车早就干裂。」

  「前几年横行乡里的黄老六一伙人、私自多征赋税的县尉不都被朝廷依法惩治了么。」

  「咋们一家人应该相信朝廷的法令,相信今上。若不是今上,咋们一家恐怕还吃不饱饭呢!」读过半年郡中官学的陈伯还是比较相信朝廷政策,开口说道。

  「但愿如此吧!」陈老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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