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百七十三章 不现实的生意经_奋斗在新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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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佑大喝出的这两句话,句句有深意,与苟绯同出来的勋贵子弟闻言变色,被李佑的气势震慑到皆踌躇不前。

  洞察先机的李大人,从判断出他们都是勋贵官员开始,就看透了他们的弱点。

  勋贵人家的世子,只等着继承爵位,一般是不会出来做官的。换句话说,有官职的勋贵子弟,九成九是没有继承权的子弟,说得严重点,他们除了或恩荫或坐监得来的官职外,是一无所有的。

  谋求官身不容易,他们本来就不是硬邦邦的正途官,与文官打架没有被优容的资格,底气连李佑都不如。

  若因殴打四清之一的都察院御使丢了官职,那简直亏大了,回了家被打死都有可能…众人心头不约而同泛起了这个念头。

  另一方面,明晃晃的尖刀握在李佑手中,也使得处尊养优的众人也不敢轻易尝试,都知道刀枪无眼,有几个冲动的也被吓住了。那李佑有金书铁券护身,只要不造反,确实是可以杀人不偿命的,再优厚点甚至杀人都可以免罪。

  俗语云,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本朝文官是横的,但勋贵楞起来也能让文官头疼不已。如今李佑显然就成了那个不要命的,让一票足以在京城绝大多数场合称霸的勋贵子弟站在这里,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抢先打成重伤,却进退两难。

  若是市井无赖,遇到风头不利,早就丢下同伴四散扯呼了。但勋贵自有勋贵的脸面,互相众目睽睽的,干不出这等没皮没脸的事情,恼火的立在李佑前方,气氛依旧紧张。

  李佑昂首无惧色,与众勋贵子弟当街对立,表面看来势孤力单。颇为危险。其实他此刻身心舒畅。被压抑久了后,能施展拳脚是很痛快的事情。

  他承认对苟指挥施虐是很不理智的事情,尽管他确实很欠收拾,但就是想发泄了,已经做下便不后悔。

  上次亲自动手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似乎遥远的记不清了,是景和六年那次脚踢龙王、殴打庙祝?

  牛耳尖刀在手,李大人甚至产生了让对面放马过来混战一场的男儿热血冲动。但理性告诉他,若真出现这场面,他也讨不了好…他终究是李探花李才子。不是百人斩,更不是万人敌,血战长街那是武侠位面的故事。

  别的家奴都受到主人约束,不敢轻举妄动,只有苟绯两个随从护主心切,打破了宁静,冲上前去救人。但李佑这边也带着家奴,苟指挥随从的下场只能是倒地重伤。

  在场人中。心情最腻歪的莫过于徐世子。这边他是做东道的主人家。又是身份最高的勋戚,于情于理,他必须出头化解。可是看那边李佑的德行,怎么去开口?

  徐世子不由得暗骂,一次嬉闹变成这样,你这已经失势的小官凶狠什么?只能先上前拱手道:“李大人不要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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