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章 犯罪类型理论_犯罪心理学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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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研究得愈深人,对立案、侦査、讯问、起诉、审判、矫治等司法实践就更为有用。

  (三)有利于犯罪的心理预测和预防

  根据对影响不同类型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规律、特点的研究成果,可以大体预测未来犯罪类型心理演变的趋势和特点,为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供心理科学依据。

  (四)可提高包括犯罪心理学在内的犯罪科学理论水平

  如前所述,犯罪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只有将犯罪类型化后,才可能对不同类型犯罪的特殊性作深人具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进一步认识犯罪的一般规律,概括出该学科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理论;也只有在犯罪类型理论的指导下,才可能对所属亚类型的犯罪特殊性作深刻的分析。犯罪心理学对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原因、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后,一方面,有助于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原因理论的建立、丰富和发展,有助于概括出犯罪人一般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对各犯罪类型所属亚类型的犯罪原因、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作深刻分析。由此可见,研究犯罪类型,体现了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的哲学原则,有助于包括犯罪心理学在内的整个犯罪科学的发展。

  三、划分犯罪类型的困难

  犯罪的性质和特点多种多样,仅依据犯罪的某一方面性质和特点为标准进行分类的单一性犯罪类型论,显然难以达到犯罪分类的目的。按多元标准虽然可以将多种多样的犯罪性质和特点划分为若干类型,但难免有彼此重叠交叉之处。这是迄今为止,任何犯罪类型理论尚未解决的一大难题,犯罪心理学的犯罪类型划分也不例外。

  犯罪心理学的犯罪类型划分主要有以下困难:

  (一)法律标准的局限性

  刑事法律是根据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事实来确定行为人是不是犯罪,往往不考虑其犯罪心理。刑事法律一般按罪名、罪种、犯罪行为方式、手段进行类型化。显然这是很不够的,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犯罪人的人格特征和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比如,许多人尽管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犯罪心

  !理、意识,但不被当做犯罪者,这是因为他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虽然实施了犯I罪行为却未被发现;反之,有的人出于义愤却采取了触犯刑律的行为,也难|免被视为犯罪者。又如,低智能者的盗窃行为和高智能者利用高科技实施|的盗窃行为,在刑法上都可视为盗窃罪,但这两种犯罪者的人格特征和心理|机制是并不相同的。因此,单纯按法律标准划分犯罪类型,是难以对复杂的|人格特征和心理机制加以类型化的。

  (二)心理学本身的困难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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